今年5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推动“马上就办”活动深入开展,省效能办决定在福建全省开展“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筛选出72家单位作为重点创建单位,并出台《“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标准》,包括组织保障有力、制度建立健全、活动重点突出、群众评价满意等四个方面25条标准。
据悉,创建工作将在12月10日前完成。今年底,省效能办将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对示范点创建情况组织检查,对符合标准的将正式予以确认。(严顺龙 陈金来 黄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