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今年共确定5万户20万人搬迁改造任务,总补助资金超过7亿元,40%的项目资金落实到23个重点县。继续实施“三个一百”工程,扶持100个100户以上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每个补助100万元,其中安排给23个重点县53个。
持续深化山海协作。引导建成9个山海协作产业园区,到2015年,23个重点县均建成1个以上共建产业园区,将80%山海协作发展资金投向23个重点县。
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试点项目。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亿元,省级配套2100万元,扶持长汀、浦城、周宁、建宁等13个重点县建设一批机耕道、灌溉管道等小型公益设施。
加大小额信贷扶贫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为贫困农户发放生产性项目小额贷款,安排3500万元贴息资金,其中80%投入23个重点县。
扶持重点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用于23个重点县的比重不低于40%,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实现23个重点县全覆盖,确保60%的补助资金用于23个重点县。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扶贫,争取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750万元,扶持一批带动贫困农户增收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安排23个重点县的资金比重达到50%以上。
加强贫困农户劳动力培训。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雨露计划,安排23个重点县培训指标2.26万人、资金452万元,占福建全省的56.5%。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安排23个重点县培训指标2.5万人、资金861.8万元,占福建全省43%以上。
在扶贫重点村扶持上予以倾斜。在确定第四轮22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时,每个重点县的重点村数量由第三轮的5个增加到6个。完善“干部驻村、部门挂钩、资金捆绑”的整村推进工作机制,与福建省领导、省直部门、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23个重点县工作制度衔接,由挂钩帮扶重点县的省直单位选派干部,到重点村担任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黄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