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腰包鼓起来,农民消费形式也更多样了。统计显示,前三季度福建全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98元,同比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其中,用于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基本生存型的消费支出共2973.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5.1%;用于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居住等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共1857.4元。
另悉,前三季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54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077.4元,同比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记者潘园园通讯员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