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部分小微企业免征税优惠本月起执行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7
本月是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政策出台后首个纳税申报期。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福建省综合征管软件涉及暂免征收小微企业增值税的补丁已于7日升级完成。为了使有关纳税人了解新政策并充分享受免税待遇,9月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由原来截至9月16日延长至9月25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按照原有增值税起征点调征政策,福建省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万元的规定,仅适用于所有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此次通知中的免征优惠政策,则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事业单位等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记者姚瑾通讯员谢能雨朱春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