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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在厦门举办税收政策说明会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7
7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在厦门举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说明会。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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