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可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明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
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