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将于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包含六大亮点:
一是实施了“比特区还特”的管理模式。
《办法》将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海关创新通关监管模式的“试验田”,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该模式是海关适应平潭关于两岸交流合作和两岸共同家园建设的需求,应对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业态发展进行的最新、最前沿探索和创新。
二是落实了国家赋予的免税、保税、退税以及“选择性征收关税”等四大税收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境外进入平潭可以依据货物清单享受免税或保税的政策;由区外进入平潭,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比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加优惠。
三是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物免税政策。
《办法》对平潭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海关监管进行了规定。现有规定允许平潭岛内居民和游客在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买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和医药类等6大类商品,在每人每日6000元购物总额内予以免税,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旅游休闲城市的又一“利好”。
四是赋予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
《办法》规定,平潭进口货物在“二线”、出口货物在“一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这较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论进出口均在二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有了大突破,有利于平潭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有利于资金、人才向平潭集聚。
五是明确了“台车入闽”等便利两岸交流往来政策措施。
《办法》规定了平潭与境外之间的口岸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了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平潭的政策,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外开放口岸审批和两岸交流往来主通道建设奠定了基础。
六是构建了最智慧、最便捷的环岛监管模式。
《办法》明确,在平潭运用电子账册信息化监管措施,环岛取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传统的物理围网模式,建立快速响应的海关“智慧化”管理平台,实现与企业、码头、监管场站等各系统的跨界互联互通,打造对外开放和对台交流合作优良口岸。(林侃 王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