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素有经略海洋的传统和特质,“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成为当前推进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之一;与此同时,福建省历来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福建省委省政府将“碧海蓝天”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实施,取得了海洋经济、海洋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成效。 2012年福建全省海洋生产总值预计5220亿元,同比增长18.1%,占福建全省GDP的26.5%,总量保持全国第五位;福建全省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62.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今年上半年福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海洋经济总体实力增强。今年1-5月福建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增长约18.8%,比福建全省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快4.5个百分点。海洋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海洋渔业、海洋港口物流、滨海旅游、船舶修造、海洋工程建筑等五个海洋优势产业增加值占福建全省海洋经济总量80%。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环三都澳海洋经济集聚区雏形基本形成。
海洋新兴产业增长迅猛。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崛起,涌现出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效益明显的现代海洋企业。今年1-5月福建全省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增幅达47%,是福建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的行业。
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初见成效。福建全省14家海洋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的园区建设提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入园企业已达520多家,产值超千亿元;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已被评为2013年度福建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今年上半年3家示范园区产值预计可达50亿元;其中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此外,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占地26.5平方米公里,内设海洋生物、海水化工、海洋机械装备等高精产业园,目前正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福建省着力从六个方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科学布局。在《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中,结合福建省海洋自然资源优势、海洋产业基础情况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坚持陆海统筹,优化空间布局,推进海峡、海湾、海岛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开发新格局;坚持节约集约集聚发展,探索生态低碳的开发新模式,积极推进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严格限制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的海洋产业,形成产业链完整、结构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将福建的海域分为可开发、适度开发和禁止开发等类型,明确了开发产业类型,提出了海域使用规模控制目标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要求各级海洋部门在海域使用审批过程中,把项目用海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作为首要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基本改变“无度、无序、无偿”用海状况,有效保障在开发海洋的同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构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网络。开展排污口监测,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环境、重点涉海工程施工和营运期海洋环境、主要海水增养殖区和海洋保护区进行生态环境监测,有效监控陆源污染物入海和重点海域环境变化。
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治理。开展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福建全省海漂垃圾治理示范区、重点景观沙滩污染的整治和保洁。制定养殖规划,加大主要海水网箱养殖区污染整治力度。执行岸线巡查、海岛巡查和重点海洋工程巡查制度,将海洋环保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实施海洋生态建设与修复。实施厦门西海域、东山-南澳、泉州湾、东山八尺门海域生态修复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展截流治污、种植红树林、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提升海洋环境承载力。加快3个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5个国家海洋公园建设。
创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实施海洋污染源溯源追究制度试点,探索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交换、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联合执法监督等,推动建立海陆联动环保协调机制。对沿海市县政府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对区域突出海洋环境问题追加单项考核并实施区域限批促改措施,促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海洋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