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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调整为一学年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5
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由原来的一般三个月调整为一学年。

参加见习计划的对象是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省内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重点是经实名登记的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双困毕业生”可优先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留用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今年,省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对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予以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记者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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