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会曝光了福建省收费年审发现的6类问题,包括:23家单位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超过规定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收费标准到期后不及时申报;教育收费不规范;对收费年审工作不重视,有2家单位未参加收费年审,2家单位收费许可证丢失。
省物价局要求,未实行收费公示的单位,应立即按规定制作公示栏、或公示牌、或电子显示屏等,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价格部门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向社会公示。自立项目收费、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的单位应及时取消收费并将多收的款项退还缴费单位或个人,无法退还的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