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到2015年底,福建省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所有县(市、区)都将建有1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在所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根据《方案》,所有实施新农合的县,将把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方案》还要求所有县(市、区)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