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教师评优晋级,要过普法关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2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福建省将在福建全省教师中普遍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考试考核的主要对象是,高校和中小学校在编的教师及管理人员,考核范围为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内容,试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并于11月5日前提供至各地各高校。

据悉,教师普法工作情况将成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的重要依据。(记者 郑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