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措施,未来,福建省将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泉州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以优势和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垂直电子商务为重点,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到2015年,培育10个电子商务园区(基地)、10个龙头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适当补助,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企业(平台)给予奖励。
推动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建立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直销店(点),省级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省控基地直销点及直销网络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福建省还将继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省级财政对省级试点建设项目给予奖励。
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作用,省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此外,鼓励发展融资租赁、商圈租赁、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对融资担保企业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省级财政按担保额给予5%。风险补偿。对融资租赁企业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租赁融资的,省级财政按当年季均融资额比上年净增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记者 谢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