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按市级、区(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四级配置。
在街道级配置方面,将分为8万-12万人和3万-5万人进行配置,每个街道要配备综合性医院、幼儿园、初中、小学学校等。规划还对这些服务设施配置有明确的要求,比如学前教育的托儿所、幼儿园等,要按每千人30座计算,每个班容纳30人,服务半径为100-300米。街道所配置的综合性医院,一般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医院,综合性医院床位在200-1000之间,根据不同的床位数确定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同时,方案细化到每个社区,相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按0.3万人-0.5万人和0.8万人-1.2万人进行配置。比如,社区应该配足幼儿园,设1处社区活动场地。(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