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日前联合出台《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具有参赛院校正式学籍,年龄必须在18岁至28周岁之间,且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年龄不超过22周岁。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和降分特招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根据规定,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须有当地医院的体检证明)。大会要求各参赛队员在比赛其间必须购买人身保险。
据悉,福建大学生体育联赛由福建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承办,各高等院校、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协办。(记者温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