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今年福建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起,政府补助280元起,个人缴费60元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的统一补偿方案,逐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所有县(市、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普通门诊统筹和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工作。结合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妥开展村级普通门诊新农合补偿工作。
大病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在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8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完善大病补充补偿方案,原则上将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大病补充补偿的起付线,力争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大病补充补偿业务交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从4月起,凡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保障年度内,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