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有小三,我要离婚,他不肯,怎么办?”11日上午,在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开展的“三八”维权月之妇联主席接访活动中,一名女性就家庭婚姻问题进行咨询。
当天活动,福建省妇联副主席马义英、王秋梅及资深婚姻法务律师、心理咨询师现场接待来访妇女,进行法制宣传、心理疏导及婚姻家庭指导。
资深婚姻法务律师陈炳玉告诉记者,日常受理的婚姻家庭类纠纷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第三者插足及家庭暴力类纠纷。特别是家庭暴力,给女性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女性一般在遇到感情问题时,都极其脆弱,这时候如果能得到相关的帮助,对她们来说十分重要。”
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袁素玲同样表示,女性仍旧是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受害者,尤其是家庭主妇、农村妇女,因此维护妇女权益,特别是维护基层妇女的权益,是提升妇女社会地位的关键。
近年来,福建在妇女维权方面先行先试。自2011年以来,福建省妇联以覆盖福建全省社区(村)的“妇女之家”为依托,积极探索实施妇女议事制、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帮扶互助制的妇女维权“三制”,截至目前已有上百万妇女从中受益。
袁素玲表示,推行“妇女议事制”,是指建立议事组织,由村妇代会委员、妇联执委、女党员、巾帼志愿者等各行各业热心妇女工作的代表组成基层妇女议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议事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议事、要事随议。
而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度,则是针对妇女信访的不同情况,采取以调解为主,疏导、协理为辅的处理方法。例如,针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心理问题,便采取正面疏导、真情沟通、缓解压力等方式。妇女互助制度,则是在生产上互助、生活上互帮、精神上互慰,并形成互助常态化的良好社会风气。
据了解,2013年福建省妇联将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代理、互助三项制度”,福建全省社区、村妇女“三制”工作覆盖率达80%,力争通过议事协调、代理困难妇女信访咨询、帮扶贫困家庭三个方面来解决部分妇女存在的问题,并推动基层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郭熙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