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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惠及9.14万人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7
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2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大幅提高了福建全省9.14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

去年福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为集中供养4021元/年、分散供养3367元/年。根据新规,今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设区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

福州市民政局向市政府建议,提标后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620元以上。(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任劭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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