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内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产业链上下涌现越来越多的加工企业,并向生产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对外发加工的需求急剧上升,跨关区外发加工情况十分普遍。今后,凡资信良好的A类及以上企业在福建省内海关之间开展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海关可以不再收取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泉州海关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举是厦门、福州海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 海关总署合作备忘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解决福建省转型升级过程中企业遇到的资金紧张等实际困难,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的一项优惠政策。(记者 刘益清 通讯员 方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