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侨联工作形成“福建特色”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6
记者从省侨联获悉,一个“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部门协调协作、社会积极参与”,具有“福建特色”的侨联工作新格局正在形成。

2011年3月,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份,也是目前唯一的以福建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的专门指导侨联工作的文件。截至目前,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均已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福州、厦门、泉州、龙岩的县级财政对乡、村侨联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给予每月100-500元不等的固定补贴;南平明确乡镇(街道)侨联驻会主席或主持工作副主席参照村主干待遇,村(社区)侨联小组负责人参照农村“六大员”待遇;石狮明确各镇、街侨联配备1-2名专职干部;晋江将各镇、街侨联工作经费从每年3万元提高到7万元,配备专职干部2-3名。(记者 林侃 通讯员 吴厚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