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2年福建省全社会单位GDP能耗为0.607吨标煤(2010年价),比上年减少0.037吨标煤,下降5.7%,降幅历年最大;该省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11185.44万吨标煤,比上年增长5.0%,增幅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比同期GDP增幅低6.4个百分点。
至此,2011、2012两年福建省已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节能目标任务的52.8%。(记者胡善安)
据统计,2012年福建省全社会单位GDP能耗为0.607吨标煤(2010年价),比上年减少0.037吨标煤,下降5.7%,降幅历年最大;该省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11185.44万吨标煤,比上年增长5.0%,增幅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比同期GDP增幅低6.4个百分点。
至此,2011、2012两年福建省已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节能目标任务的52.8%。(记者胡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