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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居民生活持续改善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0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4日发布数据显示,2008-2012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3.3%、7.8%、11.2%、18.2%、13.5%,除2009年增幅低于10%外,其余年份增幅均为两位数。其中,去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967元,同比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

据分析,近年来,农民收入节节高的原因包括:就业环境持续改善,农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农产品价格继续上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

随着农村社会保障面扩大,农民收入稳定性也逐步增强。据了解,福建省逐步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医保,实现应保尽保,新农合参保率提前实现全覆盖。据调查,去年,福建省农民人均各项补贴收入145元,在上年比前一年增长1.2倍的基础上继续增长45.3%。

去年,福建省农民人均总支出10132元,同比增长13.3%。其中,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明显增多,农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427元,同比增长19.5%。

城镇居民收入方面,去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同比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4.5%;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4047元,占转移性收入比重70.1%,并以19.1%的增幅成为支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支出方面,从去年年初开始,城镇居民食品支出累计增幅呈现出明显的逐月回落趋势,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在消费八大类中增幅居首,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成为消费支出中第三大拉动因素。(潘园园 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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