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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助学金政策调整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2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新政策顺利实施,7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福建全省中职学校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认定工作的函》。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调整如下: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认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12年秋季入学一年级新生中涉农专业学生不用评审,直接纳入国家助学金受助范围。2012年秋季入学一年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由学校按照不超过一年级新生人数的20%比例进行评审。(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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