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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开展经常性公益助学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8
8日,福建日报、省教育厅等18个部门(单位)就开展经常性公益助学活动发出通知,倡议福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捐资助学。

近年来,福建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福建全省每年财政投入的助学资金达10亿元以上,约2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惠。但福建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老、少、边、岛及其他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较大、人数较多,还需要社会力量的资助帮扶。

开展经常性公益助学活动,主要是在以财政投入资金为保障的政府助学以外,通过社会各界爱心捐赠,面向部分特殊群体不定期开展慈善助学活动。

根据要求,公益助学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所筹资金只能用于助学对象的帮扶奖励,不能作为助学活动开展的工作费用以及其他用途。(记者 郑璜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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