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连续多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今年,福建省继续实施农村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从30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农村低保家庭的小学寄宿生年补助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寄宿生从900元提高到1250元。
2007年,将乐县在福建全省率先实施农村中小学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2007年秋季开始,福建省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
2008年6月,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福建全省农村初中和农村小学食堂一律取消承包经营,推广实施免费营养早餐工程。
考虑到一些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营养早餐的主要构成部分“豆浆”难以配备,2009年,福建省又投入专项资金200余万元,为福建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统一配备浆渣分离型磨浆机2300台。随着营养工程在福建全省范围内的大力推广,福建省已有2000多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实施了免费营养早餐工程,40余万名农村寄宿生彻底告别了“一罐咸菜过一周”的无奈。
免费营养早餐,是“幸福成长”工程的前奏。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将乐县在高唐、万安两镇中小学校的寄宿生、留守孩及小学低龄学生中,实施“幸福成长”工程试点。“幸福成长”工程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提升“食宿改善”工程,完善食堂管理、定餐配给、食谱公示、食品采购公示、检查监督、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生活老师及生活辅导员管理机制;建立有关设施配套机制,完善“一房五室”即洗衣房、心理健康室、卫生健康室、课外活动室、亲情联系室、阅览室的建设;建立学生校外关爱机制,包括推行“爱心家长”制和义务辅导员跟踪制。
今年7月,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学习推广将乐县“幸福成长”工程做法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幸福成长”工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项裕兴 李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