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建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诞生在泉州。成立于2008年10月23日的晋江恒诚小额贷款公司,担当起福建全省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领头雁”。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可使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不仅对解决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很大帮助,还为众多企业开辟了进入金融市场的新途径,有利于新农村经济的建设发展,完善当地的金融服务体系。
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成长,有据可依。省经贸委已制定出台《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省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考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小额、分散”原则下,提高资金使用率,规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将贷款利率上、下限分别定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和0.9倍,并按要求开设公司内部财务账户与信贷业务专用账户,确保交易信息准确、清楚;坚持审慎经营,严防贷款集中度风险,控制不良贷款率;建立良好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信贷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执行到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接入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统计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业务经营数据和信息,必要时甚至应向社会披露经营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