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主要针对省级资金资助范围、资助种类和额度、省市资金匹配方式、资助审批手续以及推广电子申请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新政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突出体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今后,省级资金将重点资助技术含量高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外国(地区)授权专利。其中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外国(地区)授权专利,全部由省级资金资助,并由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开设窗口受理审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由省市两级资金匹配资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其他专利,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申请人)的地址,由各设区市制定政策按属地原则资助。
简化审批手续。新办法实行专利申请资助费用包干一次性办理,克服了原来一件专利各个环节多次办理资助的弊端。
防止非正常申请专利,限制非法代理。新办法按照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减缓后的标准资助,防止利用该减缓程序牟取差价而出现非正常申请及代理机构从中渔利;同时规定申请资助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须通过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专利申请。
自2008年12月省财政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布《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来,特别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后,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极大鼓励了福建省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福建全省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逐年上升。新修订出台的《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立足福建省实际,在坚持专利申请质与量并重的基础上,逐步注重专利质量,将对提升福建全省创新创造能力和专利拥有水平产生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