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福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帮促会议在建阳召开。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省计生协会会长黄贤模出席。图为陈桦、黄贤模一行考察长坪村新村民办幼儿园。孙勇杰 王商林 摄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人口计生事业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十年来,在福建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及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口计生部门艰苦努力,福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这是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的十年。早在1988年7月1日,《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即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加速了福建省人口计生法规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先后修订了全国第一部专项治理性别比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有福建特色的人口计生法规体系,人口计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施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制度,统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推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有力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
这是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的十年。2001年福建全省出生人口35.3万,人口出生率10.62%。;2011年出生人口40.3万,人口出生率11.23%。。十年平均人口出生率11.7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左右,顺利完成了“十五”和“十一五”人口计划,人口发展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阶段。期间,福建全省人口年龄结构不断优化,人口总抚养比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上升,创造了社会抚养压力减小、劳动力资源充裕、财富积累水平较高的人口红利期,有效地缓解了人口过多对就业、交通、教育、资源与环境等的压力,为福建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这是优质服务全面推进的十年。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国家级、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分别占福建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2.27%、93.18%;推进县级服务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福建全省县级以上服务站、乡镇服务所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比例分别为97.8%、98.4%;去年7月1日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从试点扩大至福建全省所有县(市、区),免费服务对象从农村人口拓展到全员人口。这些举措,极大增强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工作。
这是计生惠民不断彰显的十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每年把计生惠民政策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实施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贡献奖励和新农合、新农保等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每年直接受益对象超过300万人。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实施“造福工程”时,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大部分县(市、区)对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的女儿享受中考加分优惠政策。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绝育奖励从原来的5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3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200元提高到400元,比国家标准高出2倍。在全国率先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行动,对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开展公益性服务、专项资金扶助、经济援助、创业就业扶持、医疗补助、再生育服务、法律援助等。
这是发展方式实现转变的十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人口形势发展要求,工作职能从“小人口”向“大人口”转变,工作方法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工作内容从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及家庭发展并重转变,工作手段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转变。尤其是通过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构建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格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省人口计生委率先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理念,组织51名干部下基层挂点结对,开展以挂一县、帮一村、扶一户、当一天村计生管理员、参与一场乡例会、当一周副局长、讲读一本书和写一篇调研报告为主要内容的“八个一”活动,引领福建全省人口计生队伍加强自身建设。
十年人口计生工作实践积累的许多宝贵经验,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发扬。一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增强人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要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争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科技等措施推动国策落实;四要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社会管理的创新。
虽然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要适应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仍面临着许多人口问题:一是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不减,“十二五”时期是福建省育龄妇女人数的高峰期,加上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每年净增人口在30万人左右;二是出生人口素质总体水平有待提高,2011年出生缺陷发生率达到19.74%。。三是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六普”福建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占11.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占7.9%。四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六普”达到125.59,居全国第二位。五是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六普”福建省人户分离半年以上人口约为1107.5万,占人口总数近1/3。六是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家庭小型化、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的特点越来越普遍,单人、单亲、空巢等家庭比例大幅度提高,家庭婚姻、生育、养老等方面出现诸多新问题。
艰难曲折磨砺着改革的韧性,也磨砺着福建人口计生人的坚守。“十二五”时期,福建省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要转型时期,面临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只有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工作能力、深化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落实新任务、赢得新发展。一要坚持国策不动摇。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宣传倡导、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相结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做好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后进帮促。夯实经常性工作,以“创优”为抓手,以考评为机制,以明查暗访为手段,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二要攻坚克难不松劲。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扎实开展重点治理年活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确保“十二五”末福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5以下。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协作制度,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强优生优育,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积极参与三级缺陷预防体系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全程服务。三要围绕全局不放松。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员人口信息综合平台,提高统计质量,抓好人口信息监测评估、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加强利益导向建设,积极谋划争取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和计生群众的政策措施及重大项目,推动计生惠民政策提标扩面,让计生群众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强化督促检查,理顺群众情绪,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四要改革创新不止步。在全面上下功夫,建立与社会格局相适应的大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找准位置,抓住中心,推动落实。在统筹上做文章,争取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在均衡上见成效,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要服务家庭不懈怠。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计生家庭养老扶助、计生特殊家庭救助、生殖健康等促进行动;加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回顾过去充满自豪,展望未来满怀希望。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一定能够取得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成效,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