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文明建设无止境,省直机关要认真贯彻福建省委、省政府要求,密切配合福州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省市共建工作,持续深化省会文明城市建设。一要当好省市共建文明城市的引领者,围绕《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版)》的要求,发挥优势、主动融入,带头落实迎接测评的各项要求;二要突出省市共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把自身文明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融为一体,扎实推进文明社区、文明交通、文明窗口、优美环境、志愿服务、道德教育等“六个共建”活动;三要加大省市共建工作落实力度,通过抓点评、抓整改、抓奖惩、抓宣传等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会议为在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受表彰的省直机关66个先进集体和105名先进个人颁奖。4名获奖者在会上发言,介绍开展共建工作的有效做法。(记者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