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价格偏高的情况,《通知》要求,省内各出版单位要按不高于福建省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的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后上报省级价格、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单位要按省级价格、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辅材料零售价格发行。出版发行单位均不得擅自提高定价标准或变相提高定价标准。
在每学期开学前,各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标明价格监督电话12358。通知公布的176种教辅材料零售价格可登录www.fjjg.gov.cn查询。(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