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26日介绍,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经费保障、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情况等,发现闽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密切开展。
据介绍,福建抓住机遇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选派福建农林大学等28所高校近800名学生赴中兴大学等台湾高校学习。福建开展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训师资工作,通过两岸高校合作的形式,聘请台湾师资90余人次,举办高职院校管理干部、专业教师培训班27期,参训学员达1528人。开展台湾高职教育及两岸高职教育比较研究,组织了63项两岸高职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取得了一批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1999年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福建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福建全省现有普通本、专科学校86所。2011年,福建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70.8万人,校均规模0.82万人。(记者许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