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
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发展
工商关系经济发展,关系百姓生活。
2006年12月、2008年12月、2009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先后三次出台共50条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意见。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又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一次局省联席会议,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联席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环境是对外开放第一竞争力,福建全省工商系统一直将服务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规模扩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福建省工商局落实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规定,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20条政策,直接受惠企业17万户次。此外,出台服务跨越6条举措、放宽企业集团和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拓展非货币资产出资方式等,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平稳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4月底,福建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4.67万户,实现了逆势增长。
国家工商总局将福建省作为商标工作重点联系省,对福建省的商标战略给予了倾斜支持。特别是对海西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扶持措施,让福建省农民受益匪浅。去年9月,“浦城薏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全县5万薏农受益,浦城全县薏米的种植面积从5年前不足5000亩扩大到1.3万亩,年产量由不足100万公斤增加到260万公斤,每公斤售价则由过去不到4元提高至40元,农民增收约1400万元。在工商总局支持下,近年来,福建省商标数总量稳定增长。目前,福建全省注册商标数居全国第5位,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数居全国第4位,驰名商标数居全国第5位,地理标志居全国第3位,其中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数居全国首位。
2011年,福建省工商局提出关于提高工商服务水平的7条举措,其中直接登记、县域通办和预约服务等3条举措开了全国工商系统的先河,其余4条比外省力度更大。前不久,福建省工商局又出台服务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省建设21条举措,服务从事生态农业、生态效益型工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市场主体发展,助推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构建。
先行先试,
推动闽台经贸交流合作
近年来,福建全省工商系统积极落实工商总局支持福建省扩大闽台经贸合作的有关政策,探索促进闽台经贸合作纵深拓展的新途径、新模式。通过简化台商申办企业的程序和材料,完善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联动的外资登记网络,放宽台资企业首期出资期限等,促进了福建全省台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数量持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台资企业总数3863户,位居全国第三,投资总额97.29亿美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以来,福建省工商局在工商总局支持下,授予平潭县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同时试行台商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获批后,福建省工商局又提出13条新举措,简化放宽准入条件,加强企业维权服务,支持台企落户发展。受政策推动影响,实验区成立以来,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长。截至今年一季度,共有市场主体8008户,新增3584户,增长81%。在平潭试点的“直接登记制”,使台资企业注册登记的时间缩短至2天内,目前已有9家台企受益。
政策的效应,拓展了闽台合作领域。去年8月,台湾美利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台江区某商店发现公司注册商标被盗用在“护腕、护膝”等运动用品上。福州市工商局接到维权投诉后,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并决定推荐“美利达MERIDA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让台商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保护商标权益。11月底,“美利达MERIDA及图”商标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经工商部门推荐、认定台湾本岛企业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进而保护台湾企业商标权,这在大陆尚属首例。
在总局的政策支持下,福建省工商局与全国18个省(区、市)工商局签署了保护台湾水果省际协作工作备忘录,查处假冒台湾水果6000多公斤。同时,福建全省工商系统多次开展涉台商标保护行动,查获假冒金门高粱系列酒885箱、侵权轮胎4.9万条、各种包装物48.7万个,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
着力民生,
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12315源于八闽,在全国推广。以工商总局“支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政策为支撑,福建省工商局着力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健全12315消费维权网络。新的12315平台经过在福州市的试点后,于今年“3·15”期间向福建全省推广,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
2007年至2011年,福建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将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工商局都设立了12315服务台,遍布乡镇村居社区经营网点的12315服务站点达2.28万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工商部门下大力气打假,对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很有帮助。市场好了,我们商户就更好赚钱了,农民生产生活更加有保障。”三明市禾丰农资有限公司农资商户李峰说。4月20日,福建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销毁假冒伪劣农资现场会在漳州、三明同时启动,共销毁假冒伪劣化肥107.78吨、种子125.02公斤、农药26351瓶(袋、包),以及假冒伪劣农机具等。行动中,福建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863件,总案值达365.77万元,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系统建立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200个、食品安全示范店6799户,初步构建起来源可溯、流向可追的食品流通质量监管机制。与此同时,推行市场业主责任制,形成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市场业主的服务管理、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四位一体的市场管理新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减少了监管盲区。
此外,福建省工商系统还落实工商总局“支持福建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省际协作”的政策、“将福建作为公平交易工作重点联系省,支持和指导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竞争执法工作”的政策、 “支持加强互联网商务监管”的政策,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接收打假保名优网络入网企业552家,立案747件;5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系列专项行动,立案4772件,案值9175万元。(本报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陈孔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