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重点检查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形象宣传等五个方面,检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达标、濒危四个等级。对没有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重大建设项目没有依法报批核准、违规出让转让风景名胜资源或土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不良影响的风景名胜区,检查结论一律定为濒危。
对检查结论定为濒危的风景名胜区,将进行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结论均为濒危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查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负责督查。住建部稽查办将对突出问题重点督办。(记者 祁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