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连续三年将其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五大战役启动以来,也一直将其列为重要民生工程项目。截至今年4月底,福建全省共有1349万城乡居民参保,其中新农保参保1316.77万人,城镇居民参保32.29万人。福建全省317.36万老人已领取养老金,其中新农保302.59万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4.7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9.12亿元。据对首批、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的综合考评,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满意率高达96%。目前,福建省已为1390万参保居民建立个人账户,福建全省有12394个建制村实现参保人员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不出村,覆盖率达84.3%。
据介绍,福建省将根据新形势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城乡适龄居民特别是中青年早参保、长缴费、多积累。同时,在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将在适当时候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保障水平,并研究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到今年底,首批、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续缴率要达到90%以上,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参保率达到90%以上。(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