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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性金融助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30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坚持“与政府合拍,与经济不脱节”,持续加大力度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并实现了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的不断巩固和提升。截至2012年3月底,贷款余额1250.76亿元;人民币非个人中长期贷款余额占福建全省的18%,居福建全省第1位;不良贷款率0.14%,本息回收率连续38个季度实现“双百”。

  承担社会责任

  支持重点建设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步伐,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大力支持“两基一支”及配套领域的重大项目。从2000年成功开发第一个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福宁高速公路开始,到2012年3月末,累计评审承诺重点项目中长期贷款5057亿元,实现对福建省融资总量4162亿元,其中发放各类贷款2828亿元,通过受托和协同业务引导社会资金1334亿元。

作为福建省基础设施融资领域的主力银行,开发银行福建分行主要为公路、铁路、电力、石化、城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提供大额、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该行重点支持了福银、福宁、浦南、龙长、福厦扩建等高速公路项目,及省农村路网、各地普通公路等项目;福清、宁德核电,仙游抽水蓄能电站、石狮鸿山热电、莆田石井和石城风电场等新能源项目;福建“炼化一体化”主体项目及其下游项目、福建LNG站线、泉州中化重油深加工等石化项目。

2011年10至11月,福建省铁路建设面临资金链不断趋紧的形势,开发银行福建分行与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总行多次追加福建省信贷规模,向合福、厦深、福厦、向莆、龙厦等5条重大铁路项目发放贷款62亿元,缓解了铁路建设资金的“燃眉之急”,彰显了开发性金融“雪中送炭”的理念。

  勇于先行先试

  助力平潭发展

支持平潭开放开发,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先人一步。

2008年,率先为平潭海峡大桥项目提供5.35亿元贷款,结束了轮渡进出平潭岛的历史。

2009年,成为首家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

2011年11月,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合作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二五”时期重点项目投融资规划》,为平潭开放开发提供“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的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累计签订平潭项目借款合同32.6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9.56亿元。

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年4月开发银行总分行联动,出台了支持平潭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重点推进平潭基础设施、引调水、保障房安置房、土地整理类项目,2012年至2015年将围绕上述项目提供400亿元以上融资。

随着开发银行与省政府《共同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将在建设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拓展民生金融

  促进社会和谐

“大项目富国,小项目富民。”近年来,开发银行顺应时代需要,由支持“两基一支”大型项目的单极发展,转向加大支持民生、富民小额业务的双极发展。截至2012年3月底,开行福建分行累计发放社会瓶颈领域和民生领域表内外贷款759.78亿元。

在中小企业领域,发放贷款115.65亿元,扶持了逾万家中小企业(个体户),提供就业岗位近十万个,并成功探索了“永安模式”(永安林业中小企业和林农贷款)、“闽清模式”(闽清陶瓷中小企业贷款)、“沙县模式”(沙县女子创业贷款)等基层金融业务新模式。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累计发放贷款67.04亿元,建设住房面积503.6万平方米,惠及13.8万户中低收入家庭。

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放表内外贷款445.24亿元,重点支持福建全省各地农村公路、小城镇建设、农林业产业化、县域产业园区、农村科教文卫等项目,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水利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加强与省水投集团及各地投融资公司的合作,支持福建省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累计发放水利贷款40亿元,支持了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二期工程、福建金钟水利枢纽工程、莆田平海湾跨海供水应急工程项目等一批重大重点水利工程。

此外,还累计向31个县市发放应急贷款33笔,共计8.56亿元,为福建省应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及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金融创新

  提升服务水平

开发银行是我国目前唯一一家“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业务相结合的全功能银行、全牌照债券银行。开行福建分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不断加强金融创新,向地方经济发展和重大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和优质的金融服务,累计通过银团、信托、债券、租赁业务引导1334亿元社会资金投入福建重点项目建设。

轨道交通项目投资量大、回收期限长、收益低,融资较为困难。作为国内最早为轨道交通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中长期信贷银行,开发银行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和项目评审优势,参与了福建省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方案设计,并牵头工、农、中、建、交、邮储、浦发和海峡等其他8家银行组建项目银团。2010年9月,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正式签订。该项目银团贷款总额139亿元、期限为25年,是福建省最大的一笔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银团贷款,也是参与银行最多的一笔银团贷款。

为减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出资压力,2010年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协调开发银行子公司国银租赁公司办理福宁高速公路租赁融资80亿元,成为国内最大的一笔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截至2012年3月底,该租赁资金已累计到位49亿元。

2012年3月,福建省中期票据第一大单——福建省高速80亿元中期票据首期成功发行30亿元,这支由开发银行牵头承销的中期票据,创下福建债券市场注册效率最高、发行规模最大、承销影响最广等多个“之最”,有效拓宽了省高速公路公司的融资渠道。

  坚持规划先行

  保障科学发展

规划先行是开发性金融的重要方法,系统性融资规划是开发银行独特的规划产品。它通过运用开发性金融理论和方法,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进行系统性融资规划设计,以融资推动破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领域和体制约束。

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后,开发银行迅速响应,启动编制《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系统性融资规划(2010-2020)》,提出解决海西建设资金供求缺口、建立高效市场化融资体系的措施建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科学的融资保障基础上,为政府引导和动员社会资金覆盖海西建设投融资需求起到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

面对福建新一轮跨越发展,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将秉持“政府热点、雪中送炭、规划先行、融资推动”的理念,力争在改革创新融资模式上取得新突破,在支持福建省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支持和改善民生提高幸福指数上取得新成效,做巩固和延续福建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促进派”。  (王永珍 兰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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