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
2011年,根据福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有序开展。
1.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结合有关部门的年度计划,制定《2011年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印发各成员单位执行。
2.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与工商、版权、发改、经贸、外经贸等部门联合制定《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发布《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规范了福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4.福建省工商局着力完善驰名著名商标培育、管理、推荐、审查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驰著名商标培育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著名商标申报推荐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著名商标企业向社会作自我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工作的意见》,初步建立了著名商标自我公示制度,驰名著名商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出台,进一步强调了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提出了加强福建省版权保护与管理的主要措施,为福建省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提升福建省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6.省法院制定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为更好地解决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审判中的专业技术问题提供了保障,福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审批登记
2011年,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授权数量继续上升,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均取得新的突破。
1.专利。福建全省专利申请受理32325件,同比增长46.9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 6896 件、同比增长34.77%,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6688件、同比增长53.86%,外观设计专利申请8741件、同比增长44.93%;企业专利申请19340件、占申请总量的59.83%。福建全省专利授权21857件,同比增长2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945件、同比增长58.91%,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2697件、同比增长31.38%,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215件、同比增长0.56%;企业专利授权13334件、占授权总量的61.01%。
截至2011年底,福建全省共存有有效发明专利5025件,居内地省份第15位,同比增长52.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1.362件,居内地省份第14位。
福建全省PCT国际专利申请319件,居内地省份第8位。
福建全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272件,涉及705件专利。
2.商标。福建全省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4800件,同比增长31.4 %;新核准商标注册55299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273132件,居全国第5位。
福建全省新增50件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总数达208件,居全国第5位。新增481件福建省著名商标,著名商标总数达2665件。
3.版权。在福建省自愿登记的作品13100件(不含计算机软件),同比增长25.6%。其中,港澳台作品登记达1359件,同比增长170.7%。
4.国家地理标志。福建全省新增6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获批地理标志产品51个;新增149家企业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累计有718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共使用专用标志约1190万枚。
三、执法
2011年,福建全省继续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有效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国务院专项行动督查组对福建省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1.福建全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以大型超市、药店及汽车配件、食用菌、陶瓷、化工产品等专门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开展专项检查70余次,检查商品25000余件,对其中130余件涉嫌假冒专利商品责令整改或立案处理。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6件,结案23件(含转结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40件;向省外移送专利侵权案件2件。
2.福建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685件,案值3495万元,罚款2767万元,福建省工商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双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厦门市工商局办理大要案取得重要成果,共办理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21件,其中案值100万元以上的案件5起。泉州市工商系统查处的涉嫌假冒NIKE、PUMA、李宁商标案件被工商总局评为“双打”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3.福建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以及“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26人次,对印刷复制企业、图书软件音像制品销售市场、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和学校周边开展检查。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6032家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发行企业12474个次,取缔非法摊点1199个。检查物流企业319家次,收缴侵权盗版物品20多万件(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软件152407件、盗版图书11362件、盗版电子出版物38257件、其他5638件),涉案总金额约57万元。
4.福建全省质检系统把开展质量整治、打击假冒厂名厂址、查处无证生产、冒用质量标志作为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案件查处。共检查生产销售企业12648家,查处案件1540件,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43件,货值2398.2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1件,向工商部门移送商标侵权等案件19件;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811.4万元。
5.福州海关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42起,查扣涉嫌侵权货物405.9万件,总案值921.1万元。
厦门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344批次,同比增长132.4%,查获各类侵权案件202批次,同比增长96.1%,涉案货值约2651万元,同比增长42.1%。查获的出口侵权香烟系列案被评为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连续第6年获此殊荣。
6.福建全省公安系统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为重点,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584起,其中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23起,涉案价值500万元以上案件59起,捣毁生产窝点4478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40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78名,逮捕805名,其中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104名。
7.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80件279人,提起公诉306件414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批捕37件53人,起诉45件5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批捕48件75人,起诉55件62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犯罪案件批捕12件20人,起诉29件42人;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批捕4件6人,起诉5件6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案件,起诉1件1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起诉3件6人;其他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件批捕77件123人,起诉187件238人。省检察院对10件侵犯知识产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加大力度,并组成精干力量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形成严打威慑。截至10月底,提起公诉4件,法院已判决3件。
8.福建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193件(含旧存122件),审结案件2144件,案件审结率为97.78%;调撤率为61.11%。省法院审理的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二审将赔偿额从2万提高至20万,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0-2011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四、工作机制与能力建设
2011年,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能力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1.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参与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程序》,福州、厦门、泉州等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参与签署了《闽粤沿海十二城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移送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区域案件移送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八巡回审理庭在福建省建成,利用该审理庭对“新型硅橡胶胶管生产工艺”等专利无效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打造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和专利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新的实践基地。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组织2011年福建省专利奖评选,评选出省专利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30项。2011年,福建省有5项专利获得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安排资金1000万元,资助41项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促进专利运用和产业化。有16家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授信额度5.03亿元。通过举办第九届“6·18”优秀专利展、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福建地区活动,发挥福建省现有一个国家级和两个省级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的力量,构建专利展示交易平台,为专利权人和企业提供服务,有效地促进了专利实施。
2.福建全省工商系统以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保护作为商标富农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福建全省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1件,总数达131件。宁德市工商局探索建立地理标志“121”工作模式:每件地理标志注册后,发表1篇通讯报道(记录培育注册的经历);举行2场仪式(地理标志注册证颁发仪式和许可授权仪式);举办1场讲座(召集许可授权企业,讲授规范使用商标),该市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3件、总数达22件。
3.省版权局开通了海峡版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该网站包含版权资讯、登记备案、交易中心、服务中心、政策法规、中心概况等六大板块的内容。权利人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信息检索、文件下载等操作,切实为权利人提供了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已有1万多件有交易意向的版权登记作品进入了该网站,推动了福建全省版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4.省质监局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对福建全省获批保护的51个地理标志产品开展全面的“体检”工作,重点检查获保护产品在实施保护之后的产业政策、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及运作、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三大体系建设及质量监管工作的落实等情况。对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福建全省共抽取近千批地理标志类产品,合格率高,仅茶叶类产品就抽取了850批,合格821批,合格率达 96.23%。
5.厦门海关积极运用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风险处置及反馈能力,促进风险分析成果向监管成效的快速转化。全年共下达情报式布控46份,捕中侵权货物37起,有效率达80.43%;下达知识产权预定、预警式布控29份,捕中报关单741份,有效报关单170份,布控有效率达22.94%。
6.省检察院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牵头协调省法院、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完善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落实衔接工作责任,建立定期通报、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提高了办案效率。
7.省法院依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聘请42位涵盖机械、计算机、电子通信、化工、医药、材料等11个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专家,较好地解决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审判中的专业技术问题。继续开展“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加强对福州中院、厦门中院、鼓楼法院、思明法院“三审合一”审判方式试点的指导,促进“三审合一”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