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工作的重点。据了解,去年初以来,省法院制定出台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15个指导性意见,指导福建全省法院紧密围绕海西《规划》和福建发展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着力从司法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依法促进闽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福建全省法院主动、靠前发挥审判职能,共成立专门合议庭、巡回办案点等118个,排查防范矛盾纠纷6191起,提出司法建议1732条。福建省法院在福建全省范围内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和社区、校区、厂区、林区、景区、港区、海区等“无讼”建设。据了解,福建全省共开展“无讼”建设试点228个,派驻社区法官748名,协助化解纠纷9114件。福建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6.37%,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占42.35%,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66.44%。同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福建全省86个法院建成了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扩大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制定实施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的意见,完善“12368”案件动态信息语音和短信服务系统,在福建全省乡镇街道实现人民陪审员全覆盖,使司法更加贴近和方便人民群众。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福建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福建省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办法(试行)》的规定,从科学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入手,将执法风险评估预警作为侦办、审查案件的必经环节。省检察院相继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公诉释法说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察和解工作的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完善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福建”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和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在服务保障海西建设和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中,福建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典型。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和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李彬,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詹红荔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福建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李彬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当前,这两位同志的先进事迹正在激励着福建全省干部群众,进一步弘扬福建精神,推动福建在更高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张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