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用地为重点,确保国家分解给福建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用地全部予以保证供应;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要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通知强调,对盲目编报供地计划导致计划落实率较低的,省国土资源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国家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供地落实情况实行责任制考核,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制定责任制具体实施和考核办法。(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