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全省院团除省实验闽剧院保留事业性质外,其余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或转入当地文化馆、群艺馆、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等机构。文艺院团改革须经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同意、省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文化部备案;个别国有文艺院团可撤销。细化落实文艺院团社保、医保、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
今年,福建省将进一步开拓文化遗产保护。构建以国家和省一、二、三级博物馆为骨干、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以专题博物馆为特色、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指导推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生态(社区)试点博物馆建设,启动和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组织完成50处全国重点涉台文物单位和279处重要省级涉台文物保护工程规划或项目保护方案的编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海上丝绸之路:泉州、漳州史迹”、“闽系红砖建筑”等项目申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福建省还将全面推进南音、妈祖信俗、剪纸等非遗项目保护。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以及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审批,组织一批畲族文化生态保护点建设。(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