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英达说,2011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在福建省委、高检院坚强领导和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围绕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融入经济社会全局,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联合制定《关于完善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嫌疑人2482人,提起公诉4886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2件644人,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78件375人,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71件415人。在两岸司法互助上先行先试。依法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51件586人。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此类犯罪案件119件153人。依法严厉打击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化肥农药犯罪嫌疑人89人,提起公诉35人,从中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15件33人。对涉及民生民利、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和支持提起民事诉讼543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150人,提起公诉51062人。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115人,提起公诉8583人;批准逮捕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2661人,提起公诉14479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115人,不起诉2069人。审查法医学鉴定9876件;推进量刑建议改革,提出量刑建议22036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福建”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和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901件1280人;查办大案547件,内有百万元以上案件33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5人,内有厅级以上干部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1亿元。突出查办行业性、系统性职务犯罪窝案串案436起,立案侦查859人。依法立案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106人。抓获和敦促146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1件204人。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217起。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271人。率先出台《关于在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
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贯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5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0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358人、追加起诉96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87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2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63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省市两级检察院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508人、决定不逮捕31人。
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大力宣传和弘扬全国模范检察官李彬先进事迹。福建全省检察机关有236个集体和11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做好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各级人大、政协交办事项136件,人大代表建议77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省检察院办理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已办结反馈。
倪英达在分析了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说,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方炜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