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福建省现有妇幼保健机构92所,在业务用房方面,按照国家标准,还有不少市、县级机构未达标。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面积比国家最低标准,还差26.58万平方米;在设备配置方面,福建省尚有41所妇幼保健机构没有彩超设备。为改善福建全省妇幼儿童的就医问题,省级财政在11.55亿元专项中安排了“妇幼保健机构床位建设项目”,1.7亿元补助6所市级、25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共新增床位2380张,其中市级新增1060张,县(市、区)级新增1320张。(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张静雯)
上海新闻
近日,省级财政安排11.55亿元用于福建全省医疗机构扩充床位资源,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其中,1.7亿元用于加强福建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床位增投建设。通过2至3年的建设,共新增床位2380张,实现每个设区市均设有1所妇幼保健院,并有6所设区市级和25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施达到国家基本要求,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