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省纪委、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农村户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
上海新闻
即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每户从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推选一名成员作为户代表,再从户代表中推选一名议事会会长作为召集人,组内事务直接召开户代表议事会议议定,涉及全村的重大村务通过户代表议事会议征集意见,或通过全村户代表议事会议表决。这样,全村每家每户都有一名代表参与村务管理、决策、监督,避免了村民大会因人数不足难召开以及村民代表大会代表数有限的矛盾,为村民行使重大村务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提供了一个可操作平台,使村级民主简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