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福建省委、省政府从2008年起将饮用水源保护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四年来,省级财政共安排饮用水源专项资金6000多万元。
报告同时指出,畜禽养殖污染和工业企业污染是影响城乡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因素。福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仍不高,地区差异较大,部分水源保护地防护措施不到位,应急方案的制订和执行能力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福建省尚有1255.1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证。
为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一要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项违法活动;二要加快福建全省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对一些因历史原因造成布局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饮用水源地,限期予以关闭;三要重视城镇应急供水和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四要以政府为主导,进行自来水企业、污水处理厂等关系民生的企业改制;五要加强福建全省城镇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投入,防止以能力不足为由导致的监管缺失;六要从人员、资金、制度等方面,保证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建设质量和水质安全。(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