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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网直供区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

来自:新华网福建频道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5
记者23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11月20日起,该省电网直供区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商业、非居民、非普工业用电合并为一类,统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相同电价标准,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同步执行峰谷电价政策。与实现用电同价之前相比,原商业用户电价有较大幅度下降。(记者胡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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