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今后5年,福建省将突出抓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转移避让工作,完善各项预案,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政府分管领导、地灾防治人员、村级协管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必须在岗在位,通讯方式、职责分工等信息应上网上墙;县、乡两级政府要逐点落实并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应在2012年6月前完成;努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记者 吴洪)
上海新闻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百千万工程”等,福建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纳入对各设区市政府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日前,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