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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1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福建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中央和福建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探索创新,进展显著。

推荐提名是干部选任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五年来,福建省在扩大推荐提名环节的民主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民主推荐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

在换届工作中,福建省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均实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部分拟提拔人选在会议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还进行差额二次推荐。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福建省每年都通过福建省委全会票决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目前已累计票决182名重要领导干部,其中既有设区市党政正职,又有省直部门、单位正职。

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刚刚闭幕,福建省委就决定,面向海内外和全国公开选拔21名省管领导干部。福建省委同时决定,在福建省开展省市联合、市县联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厦门等五市共同推出70个市管领导干部职位,闽侯等66个县(市、区)共同推出628名县管领导干部职位进行公选。去年以来,福建全省共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领导干部1066人。公选职位面向全国乃至海内外,进一步拓宽了福建省委选人用人的视野,有利于广纳优秀人才。

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福建省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锻炼。大力选拔基层一线优秀干部。在今年县乡党委换届中,县(市、区)党政正职中有乡镇(街道)领导经历占48.2%,有企事业领导经历的占11.3%。“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干部到基层锻炼”的选人用人导向愈加鲜明。

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目前,福建全省市委班子新任干部55人中,从省直和跨设区市交流22人,交流面达40%;县市区党委班子新任的干部388人中,从省直、市直和跨县市区交流268人,交流面达69.1%。

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是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前提条件。去年,根据中组部“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福建省制定了促进科学发展的“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建立各有侧重、体现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突出科学发展观政绩,切实考准考实干部实绩。同时,还建立经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集中考核、后备干部推荐考察、任职考察和换届考察等考核考察办法。

干部人事制度丰硕的改革成果,为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沈组 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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