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为畅通上访渠道,省信访局先行先试推出“信访路线图”。根据“路线图”要求,对老百姓的信访问题立足调解,如调解不成,属行政部门管辖的,按照行政机关调查处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程序走。正常情况下,信访事项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此外,根据“路线图”要求,老百姓的信访问题,如果在行政部门无法解决,还可诉诸法院、检察院、人大,穷尽一切手段,为老百姓解忧。
“路线图”为老百姓上访指出了清晰路径,为各级政府处理信访事项规定了时限,进一步明确了信访责任主体,克服了主体间互相推诿的现象。“路线图”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0年,福建全省县级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的“重信”同比下降了29.9%,“重访”批数、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40.6%、36.7%,省信访局受理的“重信”同比下降了13.2%,“重访”批数、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58.1%、50.9%;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福建全省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86%;福建全省受理信访事项纯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54%;经调解、处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息诉息访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65%。(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