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1种非食用物质是:硼酸、溴酸钾、工业用甲醛、工业用乙酸、乌托洛品、磷化铝、工业硫黄、工业硫化钠、氢氧化钠、敌百虫、敌敌畏。福建省要求申请生产许可的企业和期满换证企业务必做好警示标示,以防误用。同时,要求企业建立产品实名购销制度,以利产品追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警示标示和实名购销制度。(记者 姚瑾)
上海新闻
近日,省质监局审查中心就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1种化工和农药产品,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