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新建的敬老院原则上应位于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40张。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省级财政将对每个项目按转移支付县(市、区)90万元、非转移支付县(市、区)8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公办民营、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管理。
目前,福建全省已建成或安排建设的市县社会福利中心有45所、农村敬老院达500所,总投资20亿元。到“十二五”末,福建省力争每个设区市和县(市)将建成1所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建成1所敬老院。 (记者 潘园园)
通知指出,新建的敬老院原则上应位于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40张。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省级财政将对每个项目按转移支付县(市、区)90万元、非转移支付县(市、区)8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公办民营、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管理。
目前,福建全省已建成或安排建设的市县社会福利中心有45所、农村敬老院达500所,总投资20亿元。到“十二五”末,福建省力争每个设区市和县(市)将建成1所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建成1所敬老院。 (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