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卫生厅厅长陈秋立在会上指出,由于志愿捐献器官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目前器官移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建立健全规范化、合法化的人体移植捐献工作体系尤为重要。
作为全国遗体和器官捐赠地方立法较早,遗体和器官捐献活动开展也较早的省份之一,福建省红十字会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遗体和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
福建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黄毅敏说,2010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正式启动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厦门市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今年7月,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批复同意,福建在厦门市试点的基础上,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扩大至福建全省。
目前,福建省红十字会已成立“省红十字永生天使基金”,为实现人体器官志愿捐献者的困难家庭提供人道救助,保障捐献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更好的缅怀、悼念这些无偿捐献者,福州、厦门市红十字会还专门建立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纪念园。
据悉,福建省已有7家医院具备器官移植资质,分别是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这7家医院可移植的器官包括肝脏、肾脏、心脏、肺。(李丽延)